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部于11月7日批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方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的排气烟度检验。新生产和进口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排气烟度检查参照使用。

    《方法》明确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各相关地方标准废止”、“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放Ⅲ类限值”。

    其中《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下载: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dqhjbh/dqydywrwpfbz/201811/W020181113596500172888.pdf